李维宁
 
    教授,男,1946年生,湖南洞口人。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从事政治经济学教学与研究。1989年11月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进修资源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课程。1990年12月回国。曾任武汉市工业企业职工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赴香港参加亚洲远程教育研讨会。现为国民经济管理学硕士生导师。
    长期从事理论经济学的科研和教学工作。80年代中期就开始在函授、本科和研究生中讲授《西方经济学》等课程,是较早在高校,尤其是成人教育中讲授《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师之一。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教师。
    在科研方面,曾先后参与"中国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研究"、"社会主义产权制度研究"两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参加和主持"我国电力企业的经营战略与管理创新"、"加入WTO对湖北汽车工业的影响"、"湖南铁合金厂债转股可行性研究"等省级课题3项;主编和出版《当代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运行与政策》、《中小企业投融资管理》、《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等著作和教材6部;发表论文数10篇。《如何确定国家建设征地的补偿费》、《论我国水资源的价格》等文章,在中国较早涉及环境、资源问题;《城市土地增值计算公式的再探讨》、《论当前我国水资源的管理》、《我国城市土地增值及其计算》、《论国有资源的管理》、《资源性国有资产评估初探》等系列文章,对加强环境、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和建议。目前主要致力于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承担了《我国基础设施领域反垄断问题研究》的省级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