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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建立供应商信息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和采购管理,我校决定在资产管理处建立供应商信息库,现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进入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入库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能力提供满足学校各单位采购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入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入库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一)下载本校网上发布的采购文件;
(二)成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中被随机抽取的对象和单一来源采购的候选供应商;
(三)参与竞价采购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库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供应商的规定;
(二)参与竞价、询价、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时,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同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相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干扰和破坏采购秩序的行为;
(三)供应商资料如有变更须及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申请入库供应商须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供应商资格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二)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六)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七)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八)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
  供应商将申请资料送达至我校资产管理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农业银行二楼201室)或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雷子学收,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609
六、供应商入库审核
申请入库的供应商经我校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集中审核合格后,进入学校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协议供货经销商直接进入供应商信息库,但需要提交材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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