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学校党政机关等单位在近期陆续向南湖校区搬迁,原在首义校区的大部分办公用房被腾空,为了加强搬迁单位设备(家具)等资产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搬迁单位将本单位“闲置但仍有使用价值待调拨的设备(家具)”、“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待调拨的设备(家具)”、“无修复价值待报废的设备(家具)”分别登记造册,将清册交资产管理处;
二、因学校仓库正在维修,目前尚无法将上述设备(家具)集中统一管理,建议各有关单位暂将上述设备(家具)搬到新办公地点存放或集中到原办公地点的某一办公室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家具)。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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